二個月的周旋,真的累了!從買房子到現在,二年多了…現在覺得一家得獎的建商,態度怎麼會這麼惡劣!我再不發洩說一說,真的會憋到生病
從五月中接到驗屋通知 (非假日)硬要住戶請假去驗屋!一接到通知,當天就打電話告知,請他們改在假日,現在的景氣,非常時期,誰還敢一天到晚請假!更何況是我買房子耶…應該是你們來服務我,怎麼會搞到我要配合你們!離譜~到現在也是沒下文,一直在拖!
另一項大事,就是在五月中,我們去看房子的時候,突然發現側院斜前方埋了二支大管子,經追問後發現,是以後要弄變電箱用的!
哇咧~當初我們很介意的東西,怎麼會偷偷放在我家房子左斜前方!當場表明不滿,要了水電送審圖,工地經理說,沒那東西!請問有蓋過房子的人,沒有水電送審圖能蓋房子嗎?還好當天有懂這方面的朋友有幫忙出聲,但建商還是推說是台電要他們放的,當天有台電在施工,問了台電,他們說:地方不是他們指定的,是建商要他們放的!原先他們也是想放在靠牆的水溝邊,但建商跟他說要退三米,給對面戶迴車用,合約有說了,所以他們要做到!但我們也說:當初沒這東西,為什麼現在會出現,反正建商就是都推給台電…原先的位子比較靠近我家,建商也不肯往前挪,沒辦法!後來跟對面鄰居協議,看是不是能在三米回轉道上,她們說沒問題,剛好有認識台電,也去關切過了!上禮拜得到的消息是,這個基座,目前只是備用電力,所以不會有任何變壓器在裡面,所以建商要我們不要再意!怎麼可能不在意!後來六月初又去建商那簽了一份協議書,協議若電進來,他們就要幫我們申請把變電箱挪回原來的受電場,本以為事情就這麼處理,六月底電才會進,所以給他們點時間處理!
後來好死不死六月中我們想去看房子,結果被刁難,不給進去!只能看外觀,奇魔子非常不好,衝上腦門!找他們老闆談,找不到!跟那些不能做主的人談也沒結果,所以就打電話給消保會,跟他說我要二次申訴!所以排上禮拜五,大家當消保官的面來協調變電箱的事,消保官問我的意思,
我說:當初買的時候沒有的東西,請他挪回去,不然我最壞的打算就是要解約!
消保官:有這樣的事嗎?為什麼會這樣,人家消費者說要解約
建商:因為當初的配電場是預估的,所以台電說不同意,才會放到現在的位子,解約是不可能,因為集村農舍的法規,要五年後才能買賣,因為現在房子是我的名字,所以沒辦法解約!而且現在那個受電箱是備用電力,不會使用,也沒有變壓器
我:既然沒用,那就挪回去,把基座打掉,地弄坪呀!誰能跟我保證現在沒用,以後都不會用?
建商:沒辦法耶!因為基座是台電弄的,我們無權打掉!
消保官:那現在就不能解約的情況下來談!第一:你們要美化那個東西;第二、消費者覺得有那個東西對他們不公平,你們要怎麼補償?(問我:家電、家具買了沒!,我回:沒) 第三、就未來有可能複電,對消費者怎麼補償,消保官問我希望怎麼做,開個價!
我說:房屋總價二成做補償!
消保官:二成似乎是太高了,蓋房子應該是沒這麼好賺!反正我不管,你們自已去協商那個成數,二成太高看是3%、5%…你們自已去協商!(我臉很臭!)消保官問:高小姐,這樣可以嗎?
我說:我們今天來不是跟他們要東西!訴求很簡單就是要把東西放回原來位子!
建商:二成真的太高,我們哪有賺這麼多(我心裡OS~沒賺三、四成,誰會要蓋房子!)最多二十萬,看有沒有可能,還要回去問老闆
消保官:就這個協商方向,你們私下協商,7/17前回覆本會你們協商的結果!
就這樣,結束一場沒有共視的協商,但有個方向,所以建商馬上約了下禮拜一到他們公司協商!
昨天到建商那,馬上就拿出協意內容給我看,我看了覺得好笑!第一:美化變電箱、第二、五年內若有複電,補償二十W
我看到後馬上說:我不同意!什麼都是你們決定好了,我們今天應該不是來協商的吧!既然你們做錯事,對我們的補償只有這一丁點!我給你二十W,不拿你一毛錢,你變電箱挪回去呀!做得到嗎?做不到還敢跟我開這樣的價錢!後來一直在說同樣的話,是台電說的怎樣怎樣的…我說:我不想聽!今天是來協商不能挪回去,是補償我們多少!現在有個基座,雖然沒變壓器,但對我們來說也是很不想看到,重點是東西原本不是放這的!所以就這方便也該補償,消保官那天說的家電,不需我再提醒你們,怎麼協議書上都沒看到第一階段的補償,再說送電後補償二十W,這個金額跟我們認知差太多了!有個電箱我的房價就折價多少,更別說五年後可以買賣還是會折價,有人很喜歡這間房子,但看到電箱就不想買了!補償二十萬~這就是你們最大的誠意!這我無法接受~
他們盧經理問我們想要多少,我老公說:基座房價一成,複電一成,他們韓副總:這樣不就二成!我說為什麼我會開二成,因為合約上有提到違約金就是二成!韓副總說:若我付了二成,不就表是我默認我違約嗎?而且違不違約不是我們這裡講的算的!我說:對!不是我們講得算,我這間房子跟你賭二成,是我比較理虧,若是你們給二十,那挪回去的費用是一百,這樣是不是你們也想給錢了事!也不會挪了嗎?我也怕你們付了二十就不善後,所以金額我必須壓二成!若你覺得二成有問題,我們可以來協議!我的底限先不說基座的那一成,我先說我就複電的那一成,我的底限是8%,後來盧經理請他們韓副再加一點,結果加了十萬(好像菜市場買菜!)變成三十萬!她說:他們最大的誠意就是這樣!
我說:既然大家的認知差這麼多,我想也沒什麼好談的!大家也不要浪費時間…我就起身準備走人了!
老公走前還說:大家都想以和為貴,不希望走到訴訟這一步,這對我們也沒好處,但貴公司的誠意我們似乎看不到!今天說好聽點是來協商,難聽的就是我們非得要接受你們開的條件!DM上沒有的東西,跟我們當初跟售屋小姐說的受電場位子也都不一樣,我懷疑你們有意圖詐欺,當然這不是我說的算,我只說:我的感覺!所以一切就讓法官來判斷!
心裡真的很幹!為了這間房子,要跟這些聽不懂人話的人討論,真的讓我腦細胞死了很多很多!還虧他是得獎過的!
請大家給我些意見~或有認識律師,懂法律的朋友幫幫忙!看要怎麼給這種自以為是、囂張的建商一個教訓~不想再被建商牽著鼻子走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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